June 13, 2005

P行星絮語(三)

seine-notredame1.2

只是在倫敦餓慌了吧,我去巴黎原本並不是為了吃。我去是為了走路,走那些大街小巷,以及鑲嵌其中的公園商店咖啡館和藝術館。總覺巴黎比倫敦美,因為巴黎比倫敦小:街道一般較狹小,排在咖啡館外的咖啡桌也跟著小巧起來,圓圓的佇立才比荷葉大一點,於是上桌的可松和咖啡也較小份,連帶巴黎女生的腰枝也比倫敦的小上幾圈。是這小巧的生態系統,造就巴黎的玲瓏之美。

五天走來,教我流連忘返的始終是左岸的拉丁區。由近河名店林立的大街,那些沙特、海明威和畢加索泡過的,現在已成名勝用來看人與被看的咖啡館,以及靠攏在兩旁直至午夜才打烊的書店,靜謐慵懶的盧森堡公園,到大學區的石板窄巷,一直走一直走,轉一個角落換一幕風景,一幅幅連綿互疊擋在臉前,都想拘留我的步伐和視線。可恨人在客途,誰知道這條街這小店這樹下的長凳下次再遇是何月何年?每走一步,只覺眼前的好風景匆速往後離散,如時間的細沙自指縫和腳步間溜走,一去不復返。

當然一回頭那些街道還端好無恙,當然一切除了記憶外是一概留不住的。即使是記憶,其實也滑不溜手。但如果真的可以從這城市剪下一條街帶走,我會選這一條--第五區的Rue Mouffetard。

Rue Mouffetard不過是大學區附近一條陡斜的小路,既沒有景點也沒有名店,卻有滿溢的生活氣氛自石板路上飄散出來。街太小了,車子走不進,兩旁的小店一間併攏一間自山坡上排列下來,如欲倒的骨牌突然被穩住了。賣芝士的,賣燒雞的,麵包的,海鮮的,還有鮮花水果雜貨⋯⋯雖然各有各的門面,各做各的生意,卻扣嵌得緊密有緻,紛亂中自有其美學的章法。

咖啡館的圓桌都擠到路上來,坐著喝咖啡,行人就和你的espresso擦杯而過。腳步有快有慢--上斜的慢,下坡的快--踢涼鞋的提著菜籃子,高跟鞋挾著長法包,皮鞋們手上各捲一份早報,布鞋的手指扣住一兩本書。走走又停停,都聚到小吃店前,午餐來一頓法式薄戟吧,甜的鹹的用紙夾住倒三角捧在手上,未走到路中央的噴泉旁坐下就吃了大半。噴泉的水花在陽光底下嬉戲,跳起,墜落,沒入學生們吞吐的煙霧中。

我坐下才喝兩口咖啡,叫化子就來了。他眼神散渙,卻很禮貌,遠遠站著,口半開也不說話,只用眼睛乞。我慣性揮手拒絕,他便靜靜走開。我這才想起其實可以給他幾支煙,但那鬆散的背影已走遠,腳步虛浮,如影子淡出,只留下惆悵。對面水果檔上艷紅的櫻桃山比他還要實在。

這街其實很短,由上往下直走十分鐘便完了。我卻東看看西摸摸,泡了個多小時還捨不得離開。印象中總是女生愛溜街,由Virginia Woolf到西西到張愛玲。男生在意的是目的地,往往錯過風景;在愛情上兩性卻剛好相反。走到哪裡也好,男和女總是道不同,卻苦苦掙扎要相為謀。由是從古自今街道上聚滿風景和故事,在交匯處與分叉道上上演聚散歡愁。

120605

4 comments:

208/209 said...

208: 喜歡的時候,什麼都是好的;不喜歡了,暇玭統統跑到眼前。

209: 又或者一切皆看緣份,剛好遇上的都是美麗,所以鐘情;相反醜的一面剛好給你在那時候看見了,印象壞了便壞了,以後再好也是徒然了。

Anonymous said...

Virginia Woolf行街祇會意識流式走神

反而男生嘛...也有個別男生不太關心目的地

208/209 said...

208: 紐約的街好走嗎?

Anonymous said...

還好,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