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08, 2006

狐狸與甲狀腺(下)

於是我下定決心改變生活習慣。吃西藥的同時,戒菸戒酒戒茶戒咖啡,早睡早起,每天睡足八小時,早操瑜伽打坐天天做齊。見過營養師,芝士牛奶紅肉蝦蟹三文魚白麵包白糖都不能吃了。每早自己煮豆漿,一天到晚白烚有機蔬果配紅米飯馬鈴薯,徹底放棄各式撚手小菜(包括湯圓和玉子燒!),廚房裡再沒有油煙氣,書桌上再沒有白煙灰。馬上擱起夭心夭肺的Sylvia Plath詩集,改看榮格學派的心理治療書。每天學習把夢寫下來,翻來覆去詮釋再詮釋。

修道院的生活過了一個月,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量心跳摸眼球,全心全意等著健康重來。

但很快我就灰心喪氣。心跳還是飄忽,眼睛還是時好時壞。雖然安慰自己病去如抽絲急不來,但有天對鏡刷牙的時候我恐慌,怎麼了,心跳快了一點頭昏了一點我馬上如臨大敵,彷彿什麼都不能做。患上生命潔癖的問題正是欲潔何曾潔,云空未必空。水清無魚的生活反而帶來另一種壓力:我對自己的身心健康變得緊張兮兮。給驗血報告嚇一嚇,我便忘記了,所謂健康,其實是一種吊詭的假象,根本從來沒有一種生命的姿態,能夠完全從死亡或疾病中割裂出來。(當年中學習素描,對動植物的觀察難道都是白看的嗎?)也忘記了,為什麼我曾把Gattaca這套電影看了一次又一次,被裡頭那種面對著壓倒一切的DNA宇宙也不為所懼的勇氣所震服。對自己好不是神經緊張地緊持無污染的生活,而是撫心自說,身體呀身體,我真的願意聽妳的話哦,但我也不要給妳牽著鼻子走。

後來狐狸這件事成了笑話。這邊的朋友們都知道這故事,於是每有誰誰誰碰上了一隻,便馬上給我打報告。唏,妳看吧,狐狸尾巴俯拾皆是喲。我就臉紅:廿九歲的最後兩星期了,真的是時候超脫自己。拜託,鬆鬆手拍個掌,接受有些事,實在是人力所無法解釋的。例如為什麼有些小生物,漂亮如斯,一身雍容的銀白毛皮,恰恰好配上的就是一對石榴紅的閃眼睛。
081106

October 28, 2006

狐狸與甲狀腺(中)

甲狀腺是什麼呢?它是鎖骨對上氣管兩旁的一個蝴蝶形腺體。大概是貌似兩個盾甲相連,故名甲狀腺。生病以前只知道扁桃腺,因為它會發炎,會喉嚨痛。現在甲狀腺發惡教我知道它了。身體簡直跟政壇和娛樂圈一樣,誰的聲音大誰受重視。

顧名思義,甲狀腺亢奮症就是甲狀腺過度活躍,分泌過多的甲狀腺激素,過度促進患者的新陳代謝。病徵都以極緩慢的姿態顯現,每天一點,每天一點,像溫水煮青蛙。妳不明白為什麼食慾越來越厲害,怎麼吃都不飽。情緒是低落了好一段時間,好不容易掙扎去做一點運動,驚覺怎麼心跳快了很多,而且肌肉酸軟無力,就是做瑜珈的時候手腳也抖過不停。心常常無故砰砰亂跳,甚至心律不正,無緣無故也覺得恐慌不已。本來是怕冷的人,現在卻動不動一身大汗,添一點衣服便熱得不成。還有持續眼腫。妳以為是睡得不夠,況且人也變得容易累了,索性拼命的睡,但眼睛越睡越腫,每天早上敷多少個甘菊茶包也沒有用。差點要跑去買幾十磅一支的Chanel眼霜了,幸好有個一年沒見的朋友從香港跑來喝住妳:搞乜鬼怎麼妳變成這樣子了。青蛙才驚覺自己已在水深火熱中。

馬上做功課,得知此病非常普遍,而且不致命,稍稍安了心。但另一個問題來了:為什麼?醫生問過,上網查過,都說是格雷夫斯病Grave's Disease--自體免疫系統出現變化導致甲狀腺增大云云。但為什麼免疫系統會突然出現變化呢,醫生說沒有原因。是細菌感染嗎?不是。遺傳嗎?不是。是工作過勞煙酒過多皮質醇過高嗎?不是。保持心境開朗早睡早起常做運動有幫助嗎?沒有。我抗議,總得有一個原因吧?不把原兇翻出來,病又怎麼能好?醫生不耐煩搖頭,沒有沒有,真的沒有。並安撫我:不怕不怕,這病吃藥就好;藥沒有用就做放射治療,放射治療沒用就乾脆把腺體切掉,一輩子吃人工激素就好。多少人都是這樣活下來,不怕不怕。

但我怕,怕得要命。怕的是現代醫學的無能。凡事總有原因的。我忍住沒有對醫生發作的是:不是沒原因,是你們笨蛋未找出來而已。不知道而一口咬定沒有,不是雙倍笨蛋嗎?

反而網上很多資料都說,壓力是誘發甲狀腺病變的主因。當中尤其多中醫主張這一點。我想想覺得有理。西醫不濟,不如動動普通人的腦筋吧。這套平民邏輯是:免疫系統是身體用來扺抗外敵的。如果免疫系統出現變化,即是說身體對外來的一點什麼生出反應了吧。既然不是細菌感染,那麼剩下的兩大源頭就是飲食和生活環境了。而兩者,都與壓力有關。

我自己知自己事,過去一年,諸事不順,人一會兒憂鬱,一會兒急躁。壞事一件接一件窮追猛打,腦筋又這樣想不開。再加上飲食習慣的劇變,過去兩年在這里吃了一輩子也沒吃過那麼多的西餐(亦即是高脂肪高糖高鹽高酒精高度加工,但少纖維少營養咯),唔病有鬼!

網上的資料說,每八個甲亢患者有七個是女人。我想起三年前長了顆纖維瘤時,一個中醫對我說的話。他說,妳們這些廿幾三十的女生,就是狠--做什麼都狠,狠狠的工作,狠狠的愛,狠狠的玩,什麼都想抓住,但什麼都看不開。看不開,壓力長期內積就導致中醫所謂的「憂傷肝」,最容易生乜生物,分泌失調⋯⋯(隨即奮筆疾書,開出幾千元的疏肝倍元大補帖來。)然而當年的教訓我沒好好記住。於是一次又一次,身體用盡辦法向我投訴。纖維瘤,甲亢,還有各種各樣的頭暈身熱奇難雜症,都是她的告狀書。

(再續)

October 25, 2006

狐狸與甲狀腺(上)

回來了。

再續Camino遊記前,先說一個故事。希望我的敘述不致把事情浪漫化,因為這一連串的事是貼肉的真實。

零四年來到倫敦後的第一個冬天,有一夜我和某男生在南岸推著一輛單車往倫敦市西走。那時我們大約走到Tate Modern後面的一條大街。冬夜的倫敦風嘯嘯,這區又是工商業區,陰沉沉只有交通燈閃動。我們邊走邊談,忽然我赫見一隻白狐在前方不遠處出現。牠一身銀白,側身轉過頭來跟我打個照臉。是倒三角的臉,厚雪的白,眼睛閃著石榴紅。牠只給我一兩秒,便極機靈地竄過對面馬路,消失無蹤。我問,是狐狸!你看見了嗎?男生答沒有。我暗忖,這可是什麼好兆頭?

後來我和這男生一起再分開,也和狐狸的腳步一般快。零五年四月將盡,分手後的一個春光明媚的下午,我到倫敦西北的一個古墳場散步。濕草叢中又再見狐狸。這次是棕色的,而且搶眼的是尾巴。濕綠中牠把尾巴豎得高高,也是快,婀娜一擺轉身就走。有頭有尾,有始有終,我底裡明白事情是告一段落。

後來我知道倫敦是有狐狸的。因為這瘋狂的城市在戰後幾十年間超速擴展,邊陲不斷地被吞沒,讓從前市郊的小生物流落民間。沒法想像日間牠們躲在哪裡,很多時候牠們出沒的附近連一個像樣的公園也沒有。這裡甚至沒有雞可以偷,可想而知吃的只能是冷飯殘羹。翻垃圾筒的狐狸還是狐狸嗎?

一直沒再見牠們,直至這年7月。我已從倫敦市西搬到東,親歷這城一般遊客看不到的另一面。當時家在人口密集的公屋群,附近有很潮的Brick Lane跳蚤市集,年輕Boho星期六吃早餐的Broadway Market,也有一戶戶領福利金英語說不了幾句的後殖民地移民,和幾個警察經常查訪的毐竇。一夜凌晨,我才躺下床便覺風冷,爬起來關窗之際,竟又見狐狸。房間在二樓,往下看樓下草坪清楚可見。這隻也是棕色的,但尾巴手腳深褐色。這次看清楚了,茸茸毛下極瘦的身子,兩側鬚鬢長長抖動,腳步輕盈機捷,幾步溜上草坪轉了兩圈,停下回過頭來等。然後竟然有另一隻跑上來會合,也是同一式樣的毛色。一對雙雙轉了幾圈,(我這才知道什麼叫狐步舞!),才閃電般溜走了。我輕輕擺手,悄悄說:嗨,久違了。

腦裡想到的自然是,哈,會不會是另一段的開始?第二天中午,我踏單車去附近游泳池游泳。來到一個大十字路口前才要準備右拐,忽然車後一震,一輛電單車從旁駛過,那一身黑衣,頭盔蒙得嚴密的司機一手搶走我扣在車上的手袋。大呼大叫也沒用,他一踏油門早就溜之大吉。且他的車牌號碼是一早蒙好。我手上什麼也沒有,連回家的鎖匙也沒有。邊哭著邊踏單車到警署報案。不是心痛裡面的電話相機銀包泳衣,而是嚇得眼淚不止。也哭自己的笨。

那刻沒想到狐狸的事。兩天後的晚上,踏著單車到家附近見朋友。我的單車車輪小,走得慢,習慣靠左貼著行人路駛。又是十字路前,忽然一輛私家車從右邊劃過,好像完全看不到我似的突然轉左。我想往左邊倒但旁邊剛好就是電燈柱,終於給夾住拖了個九十度的彎,然後順勢倒下。我躺在路邊,膝蓋手肘都磨塌了皮,而且那輛私家車不顧而去,再次又驚又氣。終於爬起來摸摸骨頭倒是沒有斷。黑暗中還是看不見車牌。

因為實在喜歡狐狸,因為牠們實在美麗的緣故,當時還是沒算到牠們頭上來。一週後一晚我深宵夜歸,走過回家必經的停車場,剛拐入家門前的小路,便怔了一怔:一隻狐狸正蹲在家門的圍柵前。牠一見我即飛奔而去,但因為毛色看來差不多,匆忙間我疑心牠就是一周前見到的第一隻。五分鐘後我踏入家門,撿起醫院寄來的信,驗血報告證實我患了甲狀腺亢奮症。剎那間我明白了--一隻狐狸,原來就是一件事。

(後天再續。這次真的再續,ok?)

201006

September 03, 2006

題外話二

I just came to tell you that I'm going.

原諒我,今晚真的不能。敍了一夜舊事,說了一個月也沒那麼多的廣東話,累得不能。好容易用一年時間飛越了幾百萬光年,為何還要把陳皮舊事抖出來討論呢?真笨。

況且,因為一個小秘密,明天大清早要離開倫敦,8/9回來,那時候真的再續好不好?好啦好啦。到時候,就可以告訴你,為什麼Camino的標誌,是貝殼。

September 02, 2006

Camino de Santiago VI

8hopital-orbigo(sa)

14najera(sa)

題外話

又搬家了。真是搬一次揭掉一層皮!就差一匹馬倒地吐白沬。為什麼我們不能像蝸牛?住厭了,早上起來,伸伸腰一拉行李就走???可憐也!

Camino晚上回來再續。

August 25, 2006

Camino de Santiago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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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 after Puenta la reina -我還是管這種草做檸檬草,儘管它們不是。細看枝桿圓滾滾的,如竹節蟲。要緊的是很好聞,讓人想起嶂上山嶺上,用來製白花油的小白花。


7. 我的腳,我的痛腳!Mis pies, mis pies doloridos!

我是天大的僥倖,攀山鞋選得好,全程沒吃過一顆水泡的苦。但每天停停走走十多個小時後,傍晚蹣跚來到旅舍門前,兩條腿也就如兩支乾巴巴的硬毛筆,在泥地上拉拖著難看的草書。領了號碼,風塵僕僕的摸到自己床舖前,卸下行李,掙扎洗過澡出去找飯吃。雖然大家都換上乾淨衣服和人字拖,但還是一眼能認出哪個是走Camino的--只要看見走路一拐一拐觸電似的,著一著地便抽一抽搐,便知是同道人了。

睡覺的時候更覺滋味。攀山鞋穿在腳上老想脫下來,到晚上一旦鬆綁,小腿由膝蓋到腳掌便吃著尖銳而持久的劇痛。人實在累不過來,閉目躺在床上,只能右腳輕抬起來揉一揉左腳,然後左腳又搓一搓右腳。可是一放下來不動,腿彷彿馬上脹大起來,脹大,脹大,眼看快要爆開來,卻又突然緊縮,緊縮,要把骨頭掐斷。

在疼痛中輾轉,有一夜,夢見自己被綁在火星上,有成千上萬笑不攏嘴的小外星人,一個緊挨一個,排著隊來踩我的腳。在這樣的晚上,我想不出Camino有什麼鬼意義。而且是我自己巴巴跑來受難的,連別人也怨不得。在第五天的晚上,我萌生了放棄的念頭。

8. 早上的太陽 El sol por la mañana

然而早上六點不夠,大家還是一個個摸黑爬起來。穿好衣服站起來,咦,腿好像又不怎麼痛了。吃飽早餐,忽然生出油然的氣力。雄心萬丈,好!今天要走得比昨天遠!

天還是黑的,但遠方的地平線已漏出魚肚白的一條縫。空氣既濕又甜,我們在露水裡行走,腳步卻急。眼前儘管黑沉,但大家太知道是什麼一回事,都想趁清涼趕一點路,趕那還未給太陽曬毒辣的路。

Camino是由東往西走的,早上走路便背著太陽。走著走著,慢慢頸背開始暖起來。暖和逐公分移上髮腳、後腦勺、腦門。還是有點風,一蓬蓬蘆葦還有心情搖擺。這裡有最潑辣的野花,蒼綠的枝桿撐著扎滿刺的花球,蒼蠅似的紫綠色,窮凶極惡。又有一種草,枝幹渾圓蔥綠,折一截來聞,是檸檬草的清,混藥油的辣。前後左台給麥田重圍,如倒黃油般潑出去,不見盡頭。有人說附近有蘆荀田,於是四處張看,卻見地下有黃豆大的螞蟻,成隊接力在泥土上劃虛線。你心散了,只想停下來深呼吸吹口哨拍拍照。渾忘昨天那教你全軍盡墨的力量,快要趕到。

忽然間,它已到頭頂。太陽比任何時候都更加代表時間,以誰與爭鋒的姿態,收復它昨夜失守的大地。天這時已經大白。風衣底下早冒出汗來。戴上帽子,你懊惱——還是沒起得夠早。今天又有得吃苦了。

(再續)

240806

August 19, 2006

Camino de Santiago IV

1los-arcos(sa)
Day 4, after Los Arcos

小病幾天。ok,繼續!

5.
想想也是驚人的:這條近八百公里的長路,一路走來沿途立滿路標記認,全程由始至終每隔一、二百米便有一個指示,每到分岔路口便見記號。有時是官方立的石碑,上有艷藍色正方塊,當中印著黃線畫的貝殼圖案,告訴你沒走錯路,讓你心安;貝殼下方還有黃箭嘴,指引下一步方向。

非官方的,有前人隨手劃在牆頭牆腳的黃箭嘴,或抹在石頭上樹幹上的黃漆油,為後人領路。連顏料都沒有了,索性堆起石頭,或用泥和樹枝堆成小丘。這可不是一個人做的事,開始是有人隨手疊起品字形三顆石卵,然後每有人經過也加一塊上去。於是山頂上、樹林中、小溪旁、石橋頭,轉彎抹角滿佈一抹抹黃色,與一丘一丘石陣。而且沒有人搞破壞,幾百個分叉路口走下來,沒有一個被惡作劇搞成左右對調的。居民們也不嫌它們,有時也在家門前掛一個貝殼幫忙帶路。連小孩子也不搗亂。

有了這些指示,可以說即使不帶地圖指南針,也可以走畢全程。但為什麼camino的標誌是貝殼呢?這裡留個問號,九月中再揭嘵。


6. 第一天,第一週 El primer dia, la primera semana

這樣,這樣我便開始走第一天的路。J 說,剛開始是Camino死曳著妳走;到後來適應了,便是妳帶著Camino走。我是做好準備吃苦的。只是沒想到會這麼苦。

三星期內得走畢全程及準時回家,每天起碼得走39公里。地鐵港島線全長12.5公里,即是每天要走三次港島線後,還要多走2公里。當時我對距離沒有概念,聳聳肩39公里就39公里。誰知第一天連20公里也走不完。當初苦苦計算好的輕裝背囊,才走十公里我就開始盤算,還有沒有什麼可以下一站寄走的。彷彿沿途給人偷偷放進了鉛塊,或是幾噸重的英泥。

終於我翻過第一座山:Alto de Perdon。地圖上看來不怎麼,才790m高,但走在上頭我哈著腰,喘氣咻咻如破洞的風琴。一排橫過去的屏風嶺,一支接一支的電風車畢直群立。眼見了,卻遠如天邊的另一端。其實走一個山並不難,西貢的嶂上也走過幾次,一點不怕。難的是一座接一座沒完沒了的與你較力。而且下山比上山還要難,兩條酸腿立峻峭,那惡毒的背囊老想與你一起滾下山同歸於盡。七百公里,我想,這次我是死定了。

(明天續)220806

August 18, 2006

Camino de Santiago III

5puente-la-reina(sa)
Day2 Puente-la-reina, 6.15am/ 太遲了太遲了,太陽都追過來了,趁它未燒上頭,快快趕兩步。

4.
那管你背的只是一根羽毛,一千里路走下來,背上也累成千羽重。導遊書說,長途旅行一般行李不多於自己體重的十分一,上限不過十公斤。當中至少有兩公斤是食水。最重的登山靴幸好穿在腳上,不算數。剩下來的八公斤,點執?

我說是執行李,而不是收拾。因為前者比後者更適合Camino--廣東話的『執』字,有擇善而執的意思,而『收拾』就只是把東西撿拾上來收妥當。

有執,便有捨。執Camino背囊的要訣也就在於捨--不想要帶些什麼,想不要帶些什麼--思想準備了捨,手伸出來才懂得執。每公斤的限額都彌足珍貴,最後背在背上自食其果,執多了,便執輸了。

一不帶書。現代人身邊少不了閒書報紙雜誌,怕悶。往往去旅行第一件想到的事,就是帶哪本書。但是去Camino看的是道路是風景,要刨書還不如躲回被窩裡去。導遊書說根本不會有時間看書,我幾番考慮,終於以革命烈士的精神壯烈犧牲了我的書單,只帶了那本導遊書,及一本日記。後來証明,這做得再對也沒有。

二不帶護膚品化妝品。這比不帶書還要難。自中三起,我每天早晚的護膚程序,就比近日希斯路機場的過關手續還要繁瑣:先是卸妝油、洗面粉,然後面膜、爽膚水、補濕液、精華素、眼霜唇霜⋯⋯由早到晚沒完沒了。但這次我學 J 的方法,只帶一塊Simple肥皂,一皂走天下,由頭洗到腳兼洗衣服臭襪。就放在保鮮袋裡,連膠樽的重量也省掉,而且肥皂越用越小,越小越輕,用來走Camino,妙極。

三不帶過多藥品。因為害怕,所以拼命把藥水膠布塞進背囊。然而西班牙怎麼說也是第一世界,沿途穿鄉過城,藥房比麵包店還多。真打噴嚏了才買感冒藥,還未晚。就帶一支他們沒有的跌打酒;一盒Ibuprofen止痛藥,比必利痛更有效消除肌肉腫痛。還有如命根一般的,貼水泡的薄膜膠布,消炎止痛防磨擦。水泡是烙上腳上的Camino英勇勳章,連護照都不怕丟掉,這膠布卻千萬不可少。

篩掉多餘的,剩下來的便是必需品,便是寶貝了:

極舒服合腳優質高筒登山鞋一雙 (夠膽你就穿涼鞋走路吧,後果自負!)
拖鞋一雙
兩件背心、兩條短褲、一條薄綿褲
三雙厚襪、毛巾一條
一頂帽
一塊肥皂
2公升水袋
指甲鉗
高糸數太陽油一支、潤膚膏一支
必用藥
雨衣兼風衣一件
一件薄毛衣
導遊書、日記
相機+充電器
電話+充電器(作鬧鐘用及備緊急之需)
變壓插頭

這樣就足夠。這樣就已經十公斤。

不帶太陽眼鏡,因為要看真的顏色。不帶指南針不帶錶因為有太陽。

古有人唱竹杖芒鞋輕勝馬;今有人吟手空空無一物,路遙遙無止境。人卸下包袱,路,才走得遠。

(後天再續)

170806

August 16, 2006

Camino de Santiago II

3cizur-menor(sa)
早上的Cizur Menor。第一天走山路,還不知道苦。


1.
J說給我聽的時候,眼睛閃閃亮,說得我心馳神往,卻一頭霧水:什麼是Camino de Santiago?沒聽說過。

是自己孤陋寡聞,馬上去查。原來在西班牙語裡,Camino解作the way,Santiago是西班牙西北邊的一個城, Camino de Santiago即是The Way of Santiago了。

為什麼要千里迢迢走去Santiago?因為那是西班牙的一個聖城,傳說聖徒St James在耶穌死後不久,即約公元40年左右,曾經坐船去西班牙西北部的Galicia傳教,但無功而還。回到耶路撒冷不久即被處死。他的門徒把屍體運回Galicia的Liberdon。

St James的故事後來湮沒了,幾百年後突然給掘出來抄作,剛好在幾場抗戰中顯了靈,從此被封為西班牙的守護者。St James的西班牙語是Sant Iago,他長眠的地方於是改名為Santiago de Compostela,聖地牙哥一名由此而來。

天主教徒相信苦行可以贖罪,於是四方八面的罪人湧來,徒步走到Santiago朝聖。聖地牙哥大教堂於12世紀建成,地窖停放了St James的屍體,教堂成為朝聖的目的地,確立了Camino de Santiago,與去羅馬和耶路撒冷的Camino並為天主教的三大朝聖路。1987年更被聯合國立為世界遺產。

要留意地球上並不止一個Santiago。因為給西班牙殖民過,南美洲有好幾個Santiago --智利首都是Santiago, Chile;哥倫北亞的第二大城市是Santiago de Cali;古巴有個Santiago de Cuba; 阿根廷當然得不能示弱,然後多明尼加、烏拉圭⋯⋯還有旺角電影中心附近,有間時鐘酒店也叫聖地牙哥⋯⋯

所以不要走錯哦,Camino要去的Santiago,是所有Santiago的老祖宗--西班牙的Santiago de Compostela。


2.
我不是教徒,不必去朝聖;走Camino也不為看歷史名勝。我去,是為了走路。單純為了走路。

當然你喜歡,隨便從歐洲大陸哪一點出發,理論上也可以走到Santiago。但官方的Camino de Santiago共有四條:各由法國西南部、西班牙北部、西班牙南部及葡萄牙南部出發。(見上篇的地圖)我走的是最受歡迎的Camino Frances,官方起點是法國邊境的St Jean Pied du Port,不過另有四條路線由法國內陸接壤至此。所以最遠可以由巴黎開始走。

可是時間在旅行時比平常更奢侈。我只有三個星期,巴黎只能忍痛放棄。06年6月12日,我由倫敦乘Easy Jet飛往這幾年很紅的Bilbao,然後搖兩小時旅遊巴來到Camino的第二站Pamplona。下車,戴好帽子背好背囊,開始走路。


3.
等等等等。Camino Frances全長798公里,就算由Pamplona出發,也要走710公里,豈是說走就走?導遊書裡說得語重深長:走Camino的第一步,其實是執行李。背囊裡放什麼,是全程的關鍵。

所有看似瀟酒的姿勢,都得刻苦經營。

明天,明天再說執行李。

160806

August 15, 2006

Camino de Santiago I

camino-map(s)
Camino de Santiago不止一條,我走的是黃線Camino Francés,由Pamplona出發。正式的起點其實由巴黎開始,由東至西徒步橫越兩國直至西班牙左上角的Santiago,但是寒室淺窄,地圖只能貼巴掌大。(Map from "A Pilgrim's Guide to the Camino de Santiago" by John Brierley)


There came a moment that I couldn't stand London anymore. Everyday I struggled to ford the harshness and melancholy of this fucking city, like a flea crossing the Thames. I could no longer pretend to be a tourist. The cathedral-effect of those breathtaking halls in the V & A had suddenly receded; the smell of Pret's sandwiches grossed me out; and the poor Tate Modern, had lost totally its charm.

I couldn't stand those drunkards in my neighbourhood anymore. I couldn't stand the boiling tube in sweating summer, and those flirtatious Somalians who followed you all the way home from the grocery shops got on my nerves. I loathed my flat; I loathed my room; I loathed my writing. In other words, I loathed myself. And in pain I realised, it's time to travel, to escape again.

Yet this time it is very different; it is not another Paris or Prague. I had no clue about the place I am going to. I had never heard of it, until a month ago, in a causal conversation with J. She described to me this mystic route which she had stepped through, in the same way as Marco Polo described the Mongol Empire to Kublai Khan. And immediately this invisible journey got stuck in my head, cunningly offering an exchange for my peace of mind.

So here I am, about to start the Camino de Santiago, a path walked by thousands and thousands people in front of me, and will only have more following from behind. Everything else has failed, maybe walking could be the last remedy.

2th June, 2006 in East London

(P.S. 這段是出發前一晚寫的,猶豫著還是不貼上來的好,怕走不了全程半途而廢丟面。結果呢?過兩天請看下回分解。)

April 01, 2006

長長的,一個下午的胡扯

danflavin2s
Dan Flavin的光管雕塑@Hayward Gallery, London。現場看不是這樣的,現場是很暖和舒服的,微笑了一個下午。也不要問我為何可以在藝術館拍照,我只能回答唯有不時偷偷摸摸做些小壞事,讓人更能安份守己。

·重回荒唐的日子
為展覽忙得人仰馬翻。上星期終於完了,我捧著拆下來的佈置板回家,忽見稀星下,小公園的草坪上豎滿臨風搖曳,一個月前連影兒也沒有的黃水仙。原來時間趁我閉門造車不見天日的期間,已把春天強拉活拖曳到倫敦來。才猛然省起,整個月來連靜下來看一頁書的空檔也沒有。不看書,就寫不出字,整個人空晃晃像被抽得透空零落的爛紗布,描畫不出什麼花樣。

說是強拉活拖,因為倫敦的春天還是冷得很。日光時分是大大延長了,然而在雲霧裡掩映的春日,像瓷碗上的風景畫,看上去暖和明媚,伸手一捧還是冰冷的。去年就被這草地上早發的花陣騙了,以為「花氣襲人知晝暖」,快可以把穿膩了的大衣入籠。誰知早著呢,還得熬到四月尾待帶雹的雨都下乾淨後,才見好日子。我樂得躲在家裡連過幾天荒唐日子,什麼都不做,只看書看電影聽音樂。不看新聞,連電郵都懶理。 Blog嘛,當然也不能寫。

心裡念著那些黃得要滴出油來的水仙,終於有夜忍不住偷偷拔了三支,一路跑回家心虛惴惴。才插進牛奶瓶裡,便覺不妥。這裡的水仙與中國水仙也是居中一碗鮮色的花盅,旁邊開著五瓣圍邊,卻是形似神不似,花身畸型的大,單是花盅也有茶杯大小,花瓣肥厚,像東方水仙的癡肥姊妹。弱不禁風的中國水仙得供在案臺上,但這喇叭大的黃水仙卻是在野地裡越粗生越好看。整夜看著花瓶後悔,難得幹一次壞事,到手後卻不如想像中歡喜,平白內疚一場。

.比喻
不上班的日子,蜷在毛披肩裡看張愛玲《赤地之戀》。我是這麼的迷戀比喻,而她打的比喻總是絕好的,以致每看她的書,手上總得準備一枝筆,邊看邊圈點寫眉批。讀到這麼一句,寫文革時被綁在臺上給批鬥的一個人,心裡震動,重重在上頭畫了三下: 「唐占魁帶著平靜而執著的臉色,極力把身體向前傴僂著,彷彿護著他心底裡藏著的一些什麼東西,彷彿暴露在外面的一切都不是他,只是一些皮毛。」記得01年9月11日的晚上看過電視機裡倒下來的兩座大廈後,躲在被窩裡面發抖就是這個姿勢。那複雜難堪的感覺給祖師奶奶這麼一寫,彷彿我就是那個唐占魁,跪在911的影象前,極力防衛心房裡的坍塌。最喜歡她在《沉香屑第一爐香》中寫穿青綢旗袍的女主角發現心上人正在看她,覺得自己像青色壺子裡倒了出來的,熱騰騰的牛奶,「管也管不住整個的自己全潑出來」。幾千年來,因愛情而引發的心跳都是一樣的,可是一天還有文學,再過三千年都有新鮮寫法。

還有卡爾維諾寫《帕洛馬先生》:帕洛馬先生觀看天象,凝望滿天繁星良久良久,閉上眼皮,眼皮上複印了星群,在最宏觀與最微觀的宇宙中穿梭;Ted Hughes把靈感寫成一隻跛足的思想之狐,蹣跚走過黑暗的森林裡,腳印如整齊的字體嵌進雪地,作家的記事本裡便印滿了字⋯⋯正因為我們不能像村上春樹所說,把心裡所想如威士忌般倒了來,給別人完全喝光(也是一個比喻),打比喻是沒辦法中最後一個辦法。

沒有這些人的這些字,我們過不了冬。

.分心
讀書時惦記約會,約會時惦記未看完的書。連接吻的時候,都可以忽然想起想買未買的鞋子,夏天的Hyde Park,以及明天早餐吃什麼才好。而不專心的吻是最最無力討厭的。人呀是這樣的無藥可救,終身陷於「坐此山,望那山,一事無成」的困局,永不休止追求未來的快樂。也許,我不該埋怨春天,因為春天的重點不在春天,而是那彷彿有什麼好事即將要來的氣氛。這個季節,是向前走的季節。

·你和我和我們知道的每一個人
看好看的電影時,我倒是很專心的,例如Miranda July的《You and Me and Everyone We Know》。才第一幕,看七月小姐對著麥克風錄音,一人分飾兩角,心裡突突地跳(把音樂放了在右手邊,聽聽!)——還有比這更能解釋208/209的歌嗎?自己牽著自己,是最好的前進姿勢。

March 03, 2006

讓那白髮遍地

yoshitomonara3.s
Yoshitomo Nara + graf
@Stephen Friedman Gallery, London 210206
奈良美智的狗狗--蜜司李,妳1月寄來的明信片,竟是靈驗的預言——我雖然錯過香港的展覽,卻終於在倫敦碰上。
好友N是個希臘美女,為人可愛又神神化化,不拘禮節。例如昨天終於收到她遲到3個多月的生日禮物,和一張親手裁的,寫滿潦草大字的生日卡。一大堆祝福龍飛鳳舞由卡面寫到卡底,末尾的p.s.是希臘生日歌的英文翻譯。再譯成中文,如下:

「願妳好好活著,並祝生日快樂,活到耄耋,白髮遍地散發智識的光芒,好讓人們一看,就知道這裡有位智者」

古文明的祝福確有意思。從來我們相信長壽是不夠的,還得醒醒定定,不要把年紀活在狗身上。(圖中自在的微笑的狗除外)

020306

March 01, 2006

碗豆公主的感官練習

1.
到五金舖買各款度數的水磨沙紙: 150、240、400、600、800、1000、1200(度數越大沙面越幼細)。回家閉上眼逐一細摸,以指頭記憶每種度數的質感,直至隨手撿起任何一張,一摸,馬上能識別。

然後再摸摸自己的腳板底,便知道是什麼度數了。(之後順手用150磨磨)

2.
把三色黃、紅、青椒切絲,炒熟。閉上眼慢慢咀嚼,辦認三種不同的味道;細味幼鹽和海鹽的分別,給日本米、泰國米、中國米、美國米排軟硬次序⋯⋯這蒙上眼的舌頭練習,讓人餵你/妳,當然最好。

3.
試盡市面上所有洗頭水護髮素,牢記各款味道。有天記掛著哪個他/她的髮香,就可以自己買來聞個飽了。
280206

February 18, 2006

天工開物

i-love-my-workbench!(s)
208的字,209的打金檯
置不起老師傅的標準打金檯,唯有自己動手做,結果未做金工先做木工。留意背景:把檯放在那裡,潛意識是想把後面的紗簾燒掉--是印度房東配的廉宜貨,實在夠醜的,看著教人眼痛。

近來的生活是在三張桌子前兜轉:餓了在飯桌前吃喝,吃飽到打金檯勞動,手累了在書桌前讀書,未幾,肚子咕咕響,復又回到飯桌前去。

像這晚,夜闌人靜不能敲打,便刨明朝《天工開物》。真是極有趣的一本書!先看目錄,就笑了:農耕為第一章<乃粒第一>,治鐵銅與銼錐鋸鑿等工具入第十章<錘鍛第十>,造紙入第十三章<殺青第十三>,先吃飽再做工然後看書,先後次序不就與我的作息一樣麼?至於寫金銀銅鐵等原料的<五金第十四>排在後面,可見作者宋應星認為匠藝先於物料,這點極為認同。當然,無論什麼時代,吃食還是第一。他在序中也寫明白:「卷分前後,乃『貴五谷而賤金玉』之義。」人餓起來提不起鐵鎚,執鑊鏟的手還是起勁的。

翻自己有興趣的章節來看。<錘鍛第十>寫得生動之極,是我看過用字最傳神的打金工具書。引言第一句是「金木受攻而物象曲成」,打金治鐵本來就是與物料搏鬥嘛。寫船的鐵錨,是「重千鈞者系巨艦於狂淵」,對比的是針,「輕一羽者透繡紋於章服」。繼續往下看下,治鐵一篇,寫打金用的火要用火墨或鐵炭來燒,才夠熱,才能「取其火性內攻、焰不虛騰者」。「虛騰」二字用得真好,高溫的藍火焰確實是尖銳而堅定的。

寫造銼:先把純鋼燒紅,「入火退去健性」,這步驟正是annealing,即以高溫加熱金屬,讓分子重新排列整齊,回復延展性。平常用英文讀的打金入門技術,現在看文言文的,物理忽然變成短詩。

他形容銅是「氣腥而色美」,「氣腥」兩字形容得很準。其實不只銅器,小時候我就喜歡扒在鐵閘上聞那鐵鏽味,即使現在做金工打磨後,也習慣把指頭湊近鼻尖聞呀聞。覺得那味道說不出的特別,又很像不小心咬破嘴唇時滲入喉頭血的味道,看他這麼一寫,忽然明白了:銅鐵散出來的,正是那濃濁鮮明的血腥味。

寫著寫著,忽然迷惑:我這倒底是在打倉頡還是打金銀銅鐵?當中所須的雕琢與耐性可真是旗鼓相當,兩者一般辛苦,一般享受。埋首苦幹一輪,完成的無論滿不滿意,頸背同樣痠痛。

tienkungkaiwu.s
明朝<天工開物>--世界第一部技術百料全書。以公元年換算,這裡描繪的便是17世紀中國製造針線的工場。
diderot.s
100多年後法國的Diderot's Encyclopedia--18世紀的打金工作室。圖列的工具我們現在依然在用。

天工開物,那麼天工開不開襪?<乃服第二>一章連皮草也寫了,就是沒提過人人皆穿的襪子。難道宋大人自己著鞋唔著襪?

我的打金檯上插著大小銼子十來把,梳妝檯上立著新新舊舊的唇膏胭脂甲油也不下十數支。於是看製燕脂一章(他把胭脂喚作燕脂,大概是古名):以紅花汁及山榴花汁來熬製,聽起來好像煮甜品。剩下來的渣滓還可以用來畫畫。眼線呢?眉筆呢?沒有寫。但從前好像看過張愛玲還是誰的小說裡,女主角在戰亂時買不到化妝品,便用毛筆抹鍋底的煙跡來畫眉。說起煙跡,按《天工開物》的說法,原來古時的墨條就是用松木燒成松煙而成的。卻沒有解釋,墨盒為何永遠那麼臭?

此書其實謬誤甚多。例如他以為天鵝絨是採鷹腹和雁腋的毛織成,一幅布得殺上萬隻鳥,真是天真。最後一章<珠玉第十八>最離譜,他說珍珠是蚌「映月成胎」,凡圓月之夜,海床裡河床裡的蚌精統統會張開大口,吸那月光精華受孕成珠云云。不過此情景其實很艷,有天要寫情慾小說,可從這幕開始。

宋應星在序中寫了一句特別剌眼:「丐大業文人棄擲案頭,此書於功名進取亳不相關也。」是勸有大志的文人別把時間浪費在他的閒書上。歷年來,多少窮酸秀才死在京途,朝中大官功名富貴如雲煙,倒是宋先生的書,不止有英、德、日文譯本,三百多年後的今天,還有人跑在旺角的上樓書店,買下中國社會出版社的簡體字版,扛到倫敦去半夜逐頁的翻,不能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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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30, 2006

手裡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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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iraculously blue winter sky, East London, 270106

忙得頭上快要長出角來。人毛燥,一個人守著一案頭卡在半途的作業,越坐越心緒不寧。忽然念起春節的熱鬧來,索性躲到廚房搓湯圓去。

很喜歡做湯圓。首先它本身的顏色與形態就很美--白茫茫的糯米粉粘米粉,洋洋灑灑篩在檯面上,空氣中滲入粉粉的,安逸的氣味;逐點瀝上沸水,先是用手抹抹擦擦掏掏,開始有顆粒成形了,接著擠捺拍打按捏搓,把漫天的雪花滾成一團黏綿的大雪球。這場手的勞動,並有一種重覆中漸漸擴大的寧靜--撲粉的手指溜溜滑動,在旋轉中長大的粉糰慢慢生出綿韌的反作用力,膨脹成一手心的充實感。它成了最體貼的對手:你高興了,一手指戳進去,它便記憶了那一下動作;你煩厭了,揮手抹去,它一骨碌回過頭來,又完好無缺。

裹餡的過程當然也帶來造物的快樂。從雲泥中挖一小塊來,捏成碗狀,舀進半茶匙紅糖花生醬,封口。它現在有了心,也就有了靈魂,手掌得放溫柔點,輕輕揉成渾圓,撲上粉,排在白瓷碟上。左手邊的雲泥搓過來,散成右手邊的小雲球。本來鬆散的,現在都老實起來,而且裡頭藏了餡,充實的感覺便有了底子。

有個叫Michel Serres的法國哲學佬,寫了很多關於感官知覺的文章。有一段寫手握鐵鎚,把手的運動寫成手的飛行,寫得很精釆,我每次搓湯圓,就想起他:

「一隻握著鐵鎚的手便不再是一隻手,它成為了那鐵鎚,隱身而飛舞於鐵鎚與釘子之間,它消失了,分解了,而我的手在書寫的同時也早就開始了這場飛行。手與思想,如一個人的舌頭,消失於它們的意向之中。」

就這樣,我來了一場手的飛行,在飯桌上空的咫尺中翱翔萬里,翻出白雲。雲落到薑湯裡,沉了又浮,再溜進肚子裡去。情緒的棱角,給這樣搓呀搓,隱身而去,消失分解於蒸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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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2, 2006

竅的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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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m E10, West London

租廉價的房子,房東配給我們的也是廉價的家私。這晚洗衣機又壞了,翻來覆去折騰半天把水瀝乾,末又嘔出水來,得親自守著,在最後關頭前把衣服掏出來。於是我深夜獨自蹲在廚房裡,巴巴盯著這可憐的機器。

越看越覺它不可思議。前方的玻璃圓門如鬆了牙關的一張嘴,舌頭口水在裡頭不自主地打浪花,答答答答,打過來又打過去,一種智障的重覆。它是不知道自己是一部洗衣機的,不然必會大吃一驚,厭惡地把被塞進來的骯髒統統吐出來,因承受不了打擊而短路。 環顧廚房,多少東西在靜夜中半明半昧地立著躺著坐著--它們可知道自身是什麼?何以落到這裡來?一瓶花生油漠漠地站著,可知有天裡頭有用的給淘乾淨後,剩下是泥也化不掉的死膠?刀叉筷子匙羹杯盆碗碟廁紙砧板水龍頭……唯有矇然才能安份守己盡它們的本份。卡夫卡寫過一段關於橋的超短篇,我一直如惡夢般記住:一道孤橋一直等人來走,好圓了它做橋的使命。終於一天有人走上來,它在一剎那明白了當一座橋是什麼回事,掙扎翻身,徹底地崩潰倒塌。

如果長大是對自身逐點逐點的了解,那麼談過的戀愛,嚐過的甜鹹酸苦,建下的成就,犯過的錯誤,都一再暗示反映我們倒底是一塊什麼樣的材料。青春期難熬,因為自我價值忽爾大,忽爾小;到後來漸漸摸熟了,那份事事起疑的敏感終歸要魯鈍的,沉澱成混濁懶惰的老成。在這過程中隱隱潛伏大陰謀,而在佈局中知道秘密的人不被滅口也得吃苦。但每經過生命的一些關口,總有股力把我們推到封住秘密的大鐵門前,擰我們的頭迫著從那透著寒光的門孔往裡看。我抱著滿懷沉甸甸的濕衣,也半明半昧地立在廚房裡,背後生涼--我並沒有大覺悟的睿智與本事,可以的話,請讓我繼續當一隻可憐卻幸福的洗衣機,我不必知道,我不要知道,自己究竟是什麼。

210106

January 04, 2006

大雪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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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緣巧合,我與我的羊妹妹在05年的最後一個星期,湊上德國南部阿爾卑斯群山腳下的冬雪。

由慕尼黑出發先到Starnberger See看湖,再坐火車前往與奧地利接壤的Berchtesgaden小鎮過聖誕。本來是想趨近一點雪山,希望能看到點像樣的雪。誰知不但看到了,還遇上了雪的湖泊,雪的村鎮和雪的森林。走到哪裡,我們也一邊踏雪一邊咧著嘴傻笑--不怕醜,我們本來就是沒看過大雪的亞熱帶鄉里。

他們說,這場雪已斷續下了六星期。天地間的顏色彷彿只剩下黑白灰,和極純淨的淡天藍。厚雪如大能無比的negative space,把世間種種形態圖象符號掏空,只留下輪廓的邊線,彷彿在宣紙上寫意過後,印在墊底的玉扣紙上的墨跡。但玉扣又哪裡夠它清白?在這樣的雪地上,連聲音氣味,甚至回憶和痴嗔也給吸掉。翻來覆去的,高低起伏的,皆給收服淨化。終於知道,「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是什麼意思。

眼前虛幻飄浮像一場佈局,然而腳底冒上來的冷是證據確鑿的。積雪近一米,路難行,喘氣連連身上不覺冷,雙腳卻早麻痺了。原來這種冷麻也有層次:先是失去知覺,接著是浮腫的痛,彷彿腳掌給毒牙咬過,要把皮靴的鞋尖脹破。最後連皮靴也消失了,我們不住跺腳,卻始終無法確定,趾頭到底還存在不存在。咯咯響亮的腳步聲明明是自己的,卻陌生詭異,聽起來彷彿我們是給砍掉腳掌的雪驢,被打上了玻璃造的蹄子。

伸手去拈雪,一到手轉眼便匿跡無形。然而這些軟白鵝毛卻潛藏了最陰柔的暴力:一片又一片的零,綿綿不絕地堆疊,聚成白色的鉛。地上一切只能痠著肩膊,默然承受積雪的重量。任何向橫而臥的必被覆蓋征服,最初只是稍稍站歪了的樹,一個冬天下來,便給壓折腰。生命在裡頭只剩下兩種求生的方法:一是畢直堅定如杉木,破雪而立,熬過一個冬;或是索性給埋在雪泥裡,腐朽分解,待融雪時反過來以雪水滋養重生。

雪景美如襌畫,然而我們倒底是點不透的痴兒,看雪看久了,好了好了,冷卻下來的喜怒哀樂又再重燃。體裡的欲望投影在白雪地上,浮現心裡念著那碗燙熱牛肉濃湯的幻影。即使翻到最終回,在白茫茫的大乾淨上,賈寶玉的那披斗蓬,還是猩紅色的。

0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