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我在家裡走樓梯也滑倒,就知道我的身手有多敏捷。然而小難不死,我決心向另一難度挑戰。
在倫敦買車不是奢侈,是笨蛋;一駛進Central London便得繳稅,且總是給卡在半路,性能再好,也只能以19世紀的車速前進。買馬可不同了,不吃油不噴煙不示威不罷駛,又從此少受倫敦巴士和地鐵的氣。弟弟留給我的馬脾氣太爛,不聽指揮。買新馬嘛,一是貴,二是是偷馬賊太多。我索性去散賊贓的跳蚤市場挑沒人要的老馬,一眼就看中這位叫萬寶路的老太太。她一身粉藍色鏽了大半,但款式價錢高矮皆合意,馬頭掛的生鏽鐵鈴依然響亮,馬鞍還是奶白色的呢,越看越喜歡,馬上領回家。
早上沿Regent Canal呼嘯上班去。我呵呵指揮向前,把團團白霧噴往腦後;萬寶路聽令輾碎草地的薄霜,倒影掠過安靜的河面。平常要45分鐘的路程現在減半,兜到路邊欄杆把馬繫好,摸摸給風刮紅的冷臉頰,手指頭已經暖和起來。
遙逍自在,如入無人之境;隨心所欲,風馳路上盡享駕駛樂趣⋯⋯終於有一段廣告文案,我是一邊寫,一邊真心相信的。請原諒我的洋洋得意,這實在是我賞給自己最能代表自由的一份生日禮物。
211105
9 comments:
在寒風烈雨中的倫敦踏單車!?
佩服佩服。
天生路盲兼怕冷的我,當時只能與垂老的London Underground妥協,天天與那些bb小鼠為伍!
我最懷念在倫敦踏單車的日子。
那麼“橋”啊,我今夜剛剛想到一月回港要買一架單車,那從家到火車站便不用等車,也可以練習一下,使身體更加強壯。
甚至在想,我是否應把現在的車賣掉,一年後回來索性架單車,看看在LAsuburb沒有車會否死人。
您小心D喇。
死火啦,我又唔記得你生日!生日快樂!生日快樂!生日快樂!生日快樂!生日快樂!生日快樂!(補埋後幾年,驚又語記得啦!抵打!抵打!)
你唔係20號生日掛?
208: 哈,sillyread,人窮起來,便自然學會認路和不怕冷;有時在大馬路上給巴士和大車嚇一嚇,額角手心馬上冒汗,就不怕冷了。
209: 阿晨,真的決定1月回港嗎?
208: Miss Lee,等妳來倫敦,我們互相慶祝,更好。
209: Male, 謝謝。今天第一次走大馬路,由east end踏到tate modern,提心吊膽之餘,確又係幾爽哩。
208: 京,你唔係21號生日嘛?!
是哩,已跟學校說了,他們暫時ok。
我說「暫時」,因為我再回來時,他們要看我的thesis的進度來評估,若可以,那他們便會準許我讀少兩個學期但都可以畢業。
我沒有錢讀完6個學期(雖然已拿了三個fellowship),又要回港做thesis,所以都是決定先回去,一年後再回美。
事情很複雜,還要跟fellowship的人週旋,因通常他們是指定某個academic yr要用完這些錢的.
很複雜,但沒辦法,要養家。
我很好,生活總是要過的,擁著希望來走不是更好嗎?
您小心踏車了,下雨時不要穿插於恐怖的大馬路了。
小馬兒脾氣怎麼會爛!? 怕是你照顧不周吧...還是牠實在太想念我了?
萬老太看起來還挺駿的嘛。可是在倫敦馬路上跑,大小路也得小心噢。小兒就曾經讓一個老女人駕著車朝馬後腳撞了一下。人倒是沒事,想起來現在卻還心痛呢...
208: 羊三,對你來說是小馬,我們看來卻是大馬呢。
209: 每次起動得掙扎才能上鞍啦,還是萬老太體貼一點。
208: 要小心的不只是汽車啦,上次回家,在Old Street給另一架大單車撞倒了,幸好附近沒有其他車,嚇個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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