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03, 2006

題外話二

I just came to tell you that I'm going.

原諒我,今晚真的不能。敍了一夜舊事,說了一個月也沒那麼多的廣東話,累得不能。好容易用一年時間飛越了幾百萬光年,為何還要把陳皮舊事抖出來討論呢?真笨。

況且,因為一個小秘密,明天大清早要離開倫敦,8/9回來,那時候真的再續好不好?好啦好啦。到時候,就可以告訴你,為什麼Camino的標誌,是貝殼。

September 02, 2006

Camino de Santiago VI

8hopital-orbigo(sa)

14najera(sa)

題外話

又搬家了。真是搬一次揭掉一層皮!就差一匹馬倒地吐白沬。為什麼我們不能像蝸牛?住厭了,早上起來,伸伸腰一拉行李就走???可憐也!

Camino晚上回來再續。

August 25, 2006

Camino de Santiago V

9puente-la-reina(sa)

Day 2 after Puenta la reina -我還是管這種草做檸檬草,儘管它們不是。細看枝桿圓滾滾的,如竹節蟲。要緊的是很好聞,讓人想起嶂上山嶺上,用來製白花油的小白花。


7. 我的腳,我的痛腳!Mis pies, mis pies doloridos!

我是天大的僥倖,攀山鞋選得好,全程沒吃過一顆水泡的苦。但每天停停走走十多個小時後,傍晚蹣跚來到旅舍門前,兩條腿也就如兩支乾巴巴的硬毛筆,在泥地上拉拖著難看的草書。領了號碼,風塵僕僕的摸到自己床舖前,卸下行李,掙扎洗過澡出去找飯吃。雖然大家都換上乾淨衣服和人字拖,但還是一眼能認出哪個是走Camino的--只要看見走路一拐一拐觸電似的,著一著地便抽一抽搐,便知是同道人了。

睡覺的時候更覺滋味。攀山鞋穿在腳上老想脫下來,到晚上一旦鬆綁,小腿由膝蓋到腳掌便吃著尖銳而持久的劇痛。人實在累不過來,閉目躺在床上,只能右腳輕抬起來揉一揉左腳,然後左腳又搓一搓右腳。可是一放下來不動,腿彷彿馬上脹大起來,脹大,脹大,眼看快要爆開來,卻又突然緊縮,緊縮,要把骨頭掐斷。

在疼痛中輾轉,有一夜,夢見自己被綁在火星上,有成千上萬笑不攏嘴的小外星人,一個緊挨一個,排著隊來踩我的腳。在這樣的晚上,我想不出Camino有什麼鬼意義。而且是我自己巴巴跑來受難的,連別人也怨不得。在第五天的晚上,我萌生了放棄的念頭。

8. 早上的太陽 El sol por la mañana

然而早上六點不夠,大家還是一個個摸黑爬起來。穿好衣服站起來,咦,腿好像又不怎麼痛了。吃飽早餐,忽然生出油然的氣力。雄心萬丈,好!今天要走得比昨天遠!

天還是黑的,但遠方的地平線已漏出魚肚白的一條縫。空氣既濕又甜,我們在露水裡行走,腳步卻急。眼前儘管黑沉,但大家太知道是什麼一回事,都想趁清涼趕一點路,趕那還未給太陽曬毒辣的路。

Camino是由東往西走的,早上走路便背著太陽。走著走著,慢慢頸背開始暖起來。暖和逐公分移上髮腳、後腦勺、腦門。還是有點風,一蓬蓬蘆葦還有心情搖擺。這裡有最潑辣的野花,蒼綠的枝桿撐著扎滿刺的花球,蒼蠅似的紫綠色,窮凶極惡。又有一種草,枝幹渾圓蔥綠,折一截來聞,是檸檬草的清,混藥油的辣。前後左台給麥田重圍,如倒黃油般潑出去,不見盡頭。有人說附近有蘆荀田,於是四處張看,卻見地下有黃豆大的螞蟻,成隊接力在泥土上劃虛線。你心散了,只想停下來深呼吸吹口哨拍拍照。渾忘昨天那教你全軍盡墨的力量,快要趕到。

忽然間,它已到頭頂。太陽比任何時候都更加代表時間,以誰與爭鋒的姿態,收復它昨夜失守的大地。天這時已經大白。風衣底下早冒出汗來。戴上帽子,你懊惱——還是沒起得夠早。今天又有得吃苦了。

(再續)

240806

August 19, 2006

Camino de Santiago IV

1los-arcos(sa)
Day 4, after Los Arcos

小病幾天。ok,繼續!

5.
想想也是驚人的:這條近八百公里的長路,一路走來沿途立滿路標記認,全程由始至終每隔一、二百米便有一個指示,每到分岔路口便見記號。有時是官方立的石碑,上有艷藍色正方塊,當中印著黃線畫的貝殼圖案,告訴你沒走錯路,讓你心安;貝殼下方還有黃箭嘴,指引下一步方向。

非官方的,有前人隨手劃在牆頭牆腳的黃箭嘴,或抹在石頭上樹幹上的黃漆油,為後人領路。連顏料都沒有了,索性堆起石頭,或用泥和樹枝堆成小丘。這可不是一個人做的事,開始是有人隨手疊起品字形三顆石卵,然後每有人經過也加一塊上去。於是山頂上、樹林中、小溪旁、石橋頭,轉彎抹角滿佈一抹抹黃色,與一丘一丘石陣。而且沒有人搞破壞,幾百個分叉路口走下來,沒有一個被惡作劇搞成左右對調的。居民們也不嫌它們,有時也在家門前掛一個貝殼幫忙帶路。連小孩子也不搗亂。

有了這些指示,可以說即使不帶地圖指南針,也可以走畢全程。但為什麼camino的標誌是貝殼呢?這裡留個問號,九月中再揭嘵。


6. 第一天,第一週 El primer dia, la primera semana

這樣,這樣我便開始走第一天的路。J 說,剛開始是Camino死曳著妳走;到後來適應了,便是妳帶著Camino走。我是做好準備吃苦的。只是沒想到會這麼苦。

三星期內得走畢全程及準時回家,每天起碼得走39公里。地鐵港島線全長12.5公里,即是每天要走三次港島線後,還要多走2公里。當時我對距離沒有概念,聳聳肩39公里就39公里。誰知第一天連20公里也走不完。當初苦苦計算好的輕裝背囊,才走十公里我就開始盤算,還有沒有什麼可以下一站寄走的。彷彿沿途給人偷偷放進了鉛塊,或是幾噸重的英泥。

終於我翻過第一座山:Alto de Perdon。地圖上看來不怎麼,才790m高,但走在上頭我哈著腰,喘氣咻咻如破洞的風琴。一排橫過去的屏風嶺,一支接一支的電風車畢直群立。眼見了,卻遠如天邊的另一端。其實走一個山並不難,西貢的嶂上也走過幾次,一點不怕。難的是一座接一座沒完沒了的與你較力。而且下山比上山還要難,兩條酸腿立峻峭,那惡毒的背囊老想與你一起滾下山同歸於盡。七百公里,我想,這次我是死定了。

(明天續)220806

August 18, 2006

Camino de Santiago III

5puente-la-reina(sa)
Day2 Puente-la-reina, 6.15am/ 太遲了太遲了,太陽都追過來了,趁它未燒上頭,快快趕兩步。

4.
那管你背的只是一根羽毛,一千里路走下來,背上也累成千羽重。導遊書說,長途旅行一般行李不多於自己體重的十分一,上限不過十公斤。當中至少有兩公斤是食水。最重的登山靴幸好穿在腳上,不算數。剩下來的八公斤,點執?

我說是執行李,而不是收拾。因為前者比後者更適合Camino--廣東話的『執』字,有擇善而執的意思,而『收拾』就只是把東西撿拾上來收妥當。

有執,便有捨。執Camino背囊的要訣也就在於捨--不想要帶些什麼,想不要帶些什麼--思想準備了捨,手伸出來才懂得執。每公斤的限額都彌足珍貴,最後背在背上自食其果,執多了,便執輸了。

一不帶書。現代人身邊少不了閒書報紙雜誌,怕悶。往往去旅行第一件想到的事,就是帶哪本書。但是去Camino看的是道路是風景,要刨書還不如躲回被窩裡去。導遊書說根本不會有時間看書,我幾番考慮,終於以革命烈士的精神壯烈犧牲了我的書單,只帶了那本導遊書,及一本日記。後來証明,這做得再對也沒有。

二不帶護膚品化妝品。這比不帶書還要難。自中三起,我每天早晚的護膚程序,就比近日希斯路機場的過關手續還要繁瑣:先是卸妝油、洗面粉,然後面膜、爽膚水、補濕液、精華素、眼霜唇霜⋯⋯由早到晚沒完沒了。但這次我學 J 的方法,只帶一塊Simple肥皂,一皂走天下,由頭洗到腳兼洗衣服臭襪。就放在保鮮袋裡,連膠樽的重量也省掉,而且肥皂越用越小,越小越輕,用來走Camino,妙極。

三不帶過多藥品。因為害怕,所以拼命把藥水膠布塞進背囊。然而西班牙怎麼說也是第一世界,沿途穿鄉過城,藥房比麵包店還多。真打噴嚏了才買感冒藥,還未晚。就帶一支他們沒有的跌打酒;一盒Ibuprofen止痛藥,比必利痛更有效消除肌肉腫痛。還有如命根一般的,貼水泡的薄膜膠布,消炎止痛防磨擦。水泡是烙上腳上的Camino英勇勳章,連護照都不怕丟掉,這膠布卻千萬不可少。

篩掉多餘的,剩下來的便是必需品,便是寶貝了:

極舒服合腳優質高筒登山鞋一雙 (夠膽你就穿涼鞋走路吧,後果自負!)
拖鞋一雙
兩件背心、兩條短褲、一條薄綿褲
三雙厚襪、毛巾一條
一頂帽
一塊肥皂
2公升水袋
指甲鉗
高糸數太陽油一支、潤膚膏一支
必用藥
雨衣兼風衣一件
一件薄毛衣
導遊書、日記
相機+充電器
電話+充電器(作鬧鐘用及備緊急之需)
變壓插頭

這樣就足夠。這樣就已經十公斤。

不帶太陽眼鏡,因為要看真的顏色。不帶指南針不帶錶因為有太陽。

古有人唱竹杖芒鞋輕勝馬;今有人吟手空空無一物,路遙遙無止境。人卸下包袱,路,才走得遠。

(後天再續)

170806

August 16, 2006

Camino de Santiago II

3cizur-menor(sa)
早上的Cizur Menor。第一天走山路,還不知道苦。


1.
J說給我聽的時候,眼睛閃閃亮,說得我心馳神往,卻一頭霧水:什麼是Camino de Santiago?沒聽說過。

是自己孤陋寡聞,馬上去查。原來在西班牙語裡,Camino解作the way,Santiago是西班牙西北邊的一個城, Camino de Santiago即是The Way of Santiago了。

為什麼要千里迢迢走去Santiago?因為那是西班牙的一個聖城,傳說聖徒St James在耶穌死後不久,即約公元40年左右,曾經坐船去西班牙西北部的Galicia傳教,但無功而還。回到耶路撒冷不久即被處死。他的門徒把屍體運回Galicia的Liberdon。

St James的故事後來湮沒了,幾百年後突然給掘出來抄作,剛好在幾場抗戰中顯了靈,從此被封為西班牙的守護者。St James的西班牙語是Sant Iago,他長眠的地方於是改名為Santiago de Compostela,聖地牙哥一名由此而來。

天主教徒相信苦行可以贖罪,於是四方八面的罪人湧來,徒步走到Santiago朝聖。聖地牙哥大教堂於12世紀建成,地窖停放了St James的屍體,教堂成為朝聖的目的地,確立了Camino de Santiago,與去羅馬和耶路撒冷的Camino並為天主教的三大朝聖路。1987年更被聯合國立為世界遺產。

要留意地球上並不止一個Santiago。因為給西班牙殖民過,南美洲有好幾個Santiago --智利首都是Santiago, Chile;哥倫北亞的第二大城市是Santiago de Cali;古巴有個Santiago de Cuba; 阿根廷當然得不能示弱,然後多明尼加、烏拉圭⋯⋯還有旺角電影中心附近,有間時鐘酒店也叫聖地牙哥⋯⋯

所以不要走錯哦,Camino要去的Santiago,是所有Santiago的老祖宗--西班牙的Santiago de Compostela。


2.
我不是教徒,不必去朝聖;走Camino也不為看歷史名勝。我去,是為了走路。單純為了走路。

當然你喜歡,隨便從歐洲大陸哪一點出發,理論上也可以走到Santiago。但官方的Camino de Santiago共有四條:各由法國西南部、西班牙北部、西班牙南部及葡萄牙南部出發。(見上篇的地圖)我走的是最受歡迎的Camino Frances,官方起點是法國邊境的St Jean Pied du Port,不過另有四條路線由法國內陸接壤至此。所以最遠可以由巴黎開始走。

可是時間在旅行時比平常更奢侈。我只有三個星期,巴黎只能忍痛放棄。06年6月12日,我由倫敦乘Easy Jet飛往這幾年很紅的Bilbao,然後搖兩小時旅遊巴來到Camino的第二站Pamplona。下車,戴好帽子背好背囊,開始走路。


3.
等等等等。Camino Frances全長798公里,就算由Pamplona出發,也要走710公里,豈是說走就走?導遊書裡說得語重深長:走Camino的第一步,其實是執行李。背囊裡放什麼,是全程的關鍵。

所有看似瀟酒的姿勢,都得刻苦經營。

明天,明天再說執行李。

160806

August 15, 2006

Camino de Santiago I

camino-map(s)
Camino de Santiago不止一條,我走的是黃線Camino Francés,由Pamplona出發。正式的起點其實由巴黎開始,由東至西徒步橫越兩國直至西班牙左上角的Santiago,但是寒室淺窄,地圖只能貼巴掌大。(Map from "A Pilgrim's Guide to the Camino de Santiago" by John Brierley)


There came a moment that I couldn't stand London anymore. Everyday I struggled to ford the harshness and melancholy of this fucking city, like a flea crossing the Thames. I could no longer pretend to be a tourist. The cathedral-effect of those breathtaking halls in the V & A had suddenly receded; the smell of Pret's sandwiches grossed me out; and the poor Tate Modern, had lost totally its charm.

I couldn't stand those drunkards in my neighbourhood anymore. I couldn't stand the boiling tube in sweating summer, and those flirtatious Somalians who followed you all the way home from the grocery shops got on my nerves. I loathed my flat; I loathed my room; I loathed my writing. In other words, I loathed myself. And in pain I realised, it's time to travel, to escape again.

Yet this time it is very different; it is not another Paris or Prague. I had no clue about the place I am going to. I had never heard of it, until a month ago, in a causal conversation with J. She described to me this mystic route which she had stepped through, in the same way as Marco Polo described the Mongol Empire to Kublai Khan. And immediately this invisible journey got stuck in my head, cunningly offering an exchange for my peace of mind.

So here I am, about to start the Camino de Santiago, a path walked by thousands and thousands people in front of me, and will only have more following from behind. Everything else has failed, maybe walking could be the last remedy.

2th June, 2006 in East London

(P.S. 這段是出發前一晚寫的,猶豫著還是不貼上來的好,怕走不了全程半途而廢丟面。結果呢?過兩天請看下回分解。)

April 01, 2006

長長的,一個下午的胡扯

danflavin2s
Dan Flavin的光管雕塑@Hayward Gallery, London。現場看不是這樣的,現場是很暖和舒服的,微笑了一個下午。也不要問我為何可以在藝術館拍照,我只能回答唯有不時偷偷摸摸做些小壞事,讓人更能安份守己。

·重回荒唐的日子
為展覽忙得人仰馬翻。上星期終於完了,我捧著拆下來的佈置板回家,忽見稀星下,小公園的草坪上豎滿臨風搖曳,一個月前連影兒也沒有的黃水仙。原來時間趁我閉門造車不見天日的期間,已把春天強拉活拖曳到倫敦來。才猛然省起,整個月來連靜下來看一頁書的空檔也沒有。不看書,就寫不出字,整個人空晃晃像被抽得透空零落的爛紗布,描畫不出什麼花樣。

說是強拉活拖,因為倫敦的春天還是冷得很。日光時分是大大延長了,然而在雲霧裡掩映的春日,像瓷碗上的風景畫,看上去暖和明媚,伸手一捧還是冰冷的。去年就被這草地上早發的花陣騙了,以為「花氣襲人知晝暖」,快可以把穿膩了的大衣入籠。誰知早著呢,還得熬到四月尾待帶雹的雨都下乾淨後,才見好日子。我樂得躲在家裡連過幾天荒唐日子,什麼都不做,只看書看電影聽音樂。不看新聞,連電郵都懶理。 Blog嘛,當然也不能寫。

心裡念著那些黃得要滴出油來的水仙,終於有夜忍不住偷偷拔了三支,一路跑回家心虛惴惴。才插進牛奶瓶裡,便覺不妥。這裡的水仙與中國水仙也是居中一碗鮮色的花盅,旁邊開著五瓣圍邊,卻是形似神不似,花身畸型的大,單是花盅也有茶杯大小,花瓣肥厚,像東方水仙的癡肥姊妹。弱不禁風的中國水仙得供在案臺上,但這喇叭大的黃水仙卻是在野地裡越粗生越好看。整夜看著花瓶後悔,難得幹一次壞事,到手後卻不如想像中歡喜,平白內疚一場。

.比喻
不上班的日子,蜷在毛披肩裡看張愛玲《赤地之戀》。我是這麼的迷戀比喻,而她打的比喻總是絕好的,以致每看她的書,手上總得準備一枝筆,邊看邊圈點寫眉批。讀到這麼一句,寫文革時被綁在臺上給批鬥的一個人,心裡震動,重重在上頭畫了三下: 「唐占魁帶著平靜而執著的臉色,極力把身體向前傴僂著,彷彿護著他心底裡藏著的一些什麼東西,彷彿暴露在外面的一切都不是他,只是一些皮毛。」記得01年9月11日的晚上看過電視機裡倒下來的兩座大廈後,躲在被窩裡面發抖就是這個姿勢。那複雜難堪的感覺給祖師奶奶這麼一寫,彷彿我就是那個唐占魁,跪在911的影象前,極力防衛心房裡的坍塌。最喜歡她在《沉香屑第一爐香》中寫穿青綢旗袍的女主角發現心上人正在看她,覺得自己像青色壺子裡倒了出來的,熱騰騰的牛奶,「管也管不住整個的自己全潑出來」。幾千年來,因愛情而引發的心跳都是一樣的,可是一天還有文學,再過三千年都有新鮮寫法。

還有卡爾維諾寫《帕洛馬先生》:帕洛馬先生觀看天象,凝望滿天繁星良久良久,閉上眼皮,眼皮上複印了星群,在最宏觀與最微觀的宇宙中穿梭;Ted Hughes把靈感寫成一隻跛足的思想之狐,蹣跚走過黑暗的森林裡,腳印如整齊的字體嵌進雪地,作家的記事本裡便印滿了字⋯⋯正因為我們不能像村上春樹所說,把心裡所想如威士忌般倒了來,給別人完全喝光(也是一個比喻),打比喻是沒辦法中最後一個辦法。

沒有這些人的這些字,我們過不了冬。

.分心
讀書時惦記約會,約會時惦記未看完的書。連接吻的時候,都可以忽然想起想買未買的鞋子,夏天的Hyde Park,以及明天早餐吃什麼才好。而不專心的吻是最最無力討厭的。人呀是這樣的無藥可救,終身陷於「坐此山,望那山,一事無成」的困局,永不休止追求未來的快樂。也許,我不該埋怨春天,因為春天的重點不在春天,而是那彷彿有什麼好事即將要來的氣氛。這個季節,是向前走的季節。

·你和我和我們知道的每一個人
看好看的電影時,我倒是很專心的,例如Miranda July的《You and Me and Everyone We Know》。才第一幕,看七月小姐對著麥克風錄音,一人分飾兩角,心裡突突地跳(把音樂放了在右手邊,聽聽!)——還有比這更能解釋208/209的歌嗎?自己牽著自己,是最好的前進姿勢。

March 03, 2006

讓那白髮遍地

yoshitomonara3.s
Yoshitomo Nara + graf
@Stephen Friedman Gallery, London 210206
奈良美智的狗狗--蜜司李,妳1月寄來的明信片,竟是靈驗的預言——我雖然錯過香港的展覽,卻終於在倫敦碰上。
好友N是個希臘美女,為人可愛又神神化化,不拘禮節。例如昨天終於收到她遲到3個多月的生日禮物,和一張親手裁的,寫滿潦草大字的生日卡。一大堆祝福龍飛鳳舞由卡面寫到卡底,末尾的p.s.是希臘生日歌的英文翻譯。再譯成中文,如下:

「願妳好好活著,並祝生日快樂,活到耄耋,白髮遍地散發智識的光芒,好讓人們一看,就知道這裡有位智者」

古文明的祝福確有意思。從來我們相信長壽是不夠的,還得醒醒定定,不要把年紀活在狗身上。(圖中自在的微笑的狗除外)

020306